1/13/2007

LOMO:虚假的美学与好玩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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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O有著它的雙重身份,一是一類照相機,二是一種攝影美學。作為一種照相機,它最初是前蘇聯列寧格勒光學機械聯盟 (Leningradskoye Optiko Mechanichesckoye Obyedinenie)在1982年設計的一種小型自動相機LC-A,其設計參考原型是日本的傻瓜機Cosina CX-2,是其設計目的只是為了滿足社會主義人民不斷發展的攝影物質文化需要,而直到1991年五月它在布拉格的一家舊貨店被兩位維也納的藝術青年發現 時,這種相機也只是曾經在社會主義陣營中銷售,而且當時已經停產。
  然而,那兩個西方學生發掘出了這款老掉牙相機的美學價值,開始使人們以“藝術的”的眼光看待它。這種相機的容易對焦不准、模糊不清 的缺點也開始被當作了一種個性而得到褒揚。在這之後,LOMO傳遍了全球,生成了它的第二種身份,即一種攝影美學。接著,循著這種美學,新型的LOMO相 機不斷地被設計出來,直到今年4月底還有新款上市,而據說最新型LOMO相機正在開發中。簡言之,最初有人發現了的LOMO相機LC-A的美學價值,隨後 這種相機開始流行,並形成了一種攝影美學,最後攝影美學本身反過來影響了相機的設計,使更多型號的LOMO相機被設計製造出來——這就是LOMO的雙重身 份的歷史。
  LOMO攝影美學很簡單,在LOMO產品手冊上,在LOMO協會及分會的網站上,在LOMO迷們的博客上,它們隨處可見,總共只有 十條,被稱為LOMO攝影十大黃金守則。總體來看,LOMO美學強調的是拍攝的隨即性、拍攝效果的偶然性,以及攝影藝術的民主化(雖然這一點並未明確地出 現在十大金條中,但它卻是整個LOMO攝影美學的基礎)。
  從攝影史來看,LOMO攝影美學所強調的隨即性是對堪迪派與快拍美學的翻版,因此我們可以說它缺乏新意,但LOMO美學的根本缺陷並不是此,而是它閹割了攝影最根本的能力——記錄有意義的真實。
  如果說攝影是人類視覺文化史,特別是視覺方式史的一部分,那麼在這部歷史中,攝影的出現是決定性的,因為攝影的出現,人們從文藝復興時 期開始建立的視覺觀念和理想才被真正地實現了,也就是說,攝影是歐洲古典視覺理念的產物,及對這一理念的繼承。古典視覺理念可概括為:觀看的本質是視覺認 識,方式是從空間中的某一點觀看時間中的某一瞬間,而觀看的價值在於呈現出那一視點上的真實,及認識到這一瞬間中的意義。因此,我們能夠發現布勒松的“決 定性瞬間”與萊辛的“包孕性頃刻”具有最深處的一致,不僅是因為它們都定位於時間中的一刻,更在於它們都強調了那一刻對意義的呈現與蘊涵。而快拍美學的價值也在於它強調對那稍縱即逝的片刻的迅速捕捉,並以此來記述真實——無論是社會意義上的還是情感意義上的。
  但在LOMO攝影美學中,是否有意義、是否真實這一類問題被棄置了。LOMO十大守則開篇第一、二條就強調了拍攝的隨即性,但沒有 一條涉及到為什麼要去隨時隨地地使用相機;強調了“要快”(第七條),但卻是在“不要思考”(第六條)的基礎上的。總之LOMO攝影美學閹割了拍攝的動機 和目的,乃至結果,因此,“不用事先知道拍出了什麼”(第八條),甚至 “事後也不用”(第九條)。LOMO攝影美學把攝影變成了孤伶伶的拍攝動作,而在這種美學下的拍攝所獲得的只能是一些個人生活的影像碎片,就像我們經常見 到的LOMO攝影作品那樣,更多的時候它們只能是個人的視覺日記。
  可作為視覺日記,LOMO卻是先天不足的。真正意義上的視覺日記式的攝影是“一種記錄和理解我自己的個人生活和那些我接觸的私密生 活的工具”(南•戈爾丁)。但LC-A之後的LOMO相機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記錄現實影像的照相機,它們的結構設計不是為了記錄真實,相反是為了更改真 實,或者說是為了記錄更改後的真實。換句話說,LOMO不是用來記錄和理解生活的工具,而是用來給庸常生活化妝的工具,人們用LOMO相機的特殊結構去獲 得的特殊效果的生活影像,以此來獲得一種虛誇鏡像的虛假滿足。在這種情形下,LOMO攝影所提供的只能是一種符號價值,LOMO美學也只能是一種文化符 號,它標示著與一般大眾的攝影口味的不同,而且只能標示出一種姿態的差異而已。
  LOMO攝影十大守則刻意與一般的大眾攝影守則,如柯達的“獲得精美照片的十佳技巧”針鋒相對。後者認為應該“從眼睛水平高度拍 攝”,前者偏要“從屁股那邊拍”,後者強調要“鎖定焦點”,前者則認同虛焦模糊。但是這種刻意的逆反並沒有觸及到更深的層面,因此LOMO攝影提供給人們 的依然是大眾假日快照中的節慶美學(festive aesthetic),依然只是在提供一種儀式化,以讓人們獲得某種社會身份的象徵。
  稍微不同的是,LOMO攝影所象徵的不再是中產階級大眾,而是另類時尚青年。於是,為了區別於中產階級大眾攝影,LOMO把先鋒、 實驗攝影的觀念與趣味吸納了進來,比如強調拍攝的隨意、拍攝的無意義性,以及製造各種暗房實驗中才能出現的照片效果,在這一點上,LOMO攝影美學與 LOMO相機達成了共謀。
  在LOMO攝影那裏,布拉加裏亞的運動攝影、柯特茲的鏡頭實驗紛紛被變成了某一款相機的“特殊”功能,變成了“只需輕輕一按” 快門就能輕鬆實現的雜耍,甚至南•戈爾丁攝影中的酒吧燈光色彩也被當作了一種另類符號——LOMO相機的彩色閃光燈可以很容易製造出類似的燈紅酒綠的效 果。除了這些,LOMO相機還把一些特殊條件與特殊目的下所需的相機結構與鏡頭“挪用”到日常攝影中來,設計成間諜機、水下機、魚眼鏡頭機,以期獲得照片 的驚異效果。說到底一切都是為了設計出與眾不同的照片,這些照片能給它們的拍攝者們一種與眾不同的身份幻覺。
  不僅是LOMO美學與LOMO相機合謀拍出來的照片,而且LOMO相機本身也成了一種符號價值。當四月底LOMO協會宣佈LC-A 已經再次停產後,全球不知有多少LOMO迷們在為這款“散發著濃郁蘇聯氣息”的相機物件感到惋惜。對他們來說,擁有了這款相機能標示出他們與一般LOMO 迷的不同,同樣,擁有LOMO相機就標示了他們與一般大眾的不同。基於這些心理,LOMO協會特意在宣傳上強調LOMO相機的傳奇經歷,以及如阿拉法特、 卡斯楚、達賴喇嘛等國際名人都擁有LOMO相機的事實,當然荒木經惟、王家衛等等文化名人也沒有被放過——這些宣傳不外乎是為了讓LOMO罩上一層光 環。  
  這些當然都是一種虛假意識,特別是當LOMO實際上是一種需要購買的批量生產的商品的時候。當然,人們購買的不僅僅是相機,而是一 種生活美學,以及這種生活美學背後的社會身份。現任LOMO協會總裁沃爾夫岡•斯特拉瑟——即那兩個發現LOMO的學生中的一個——曾經在一次採訪中說 “你不是買這項技術,而是買一個概念”。這個概念就是LOMO攝影美學,而它的基準點是降低攝影藝術的難度,即所謂的攝影藝術的民主化。
  LOMO相機也是如此。如果說小型自動相機(傻瓜機)的出現是為了降低攝影在技術上的難度,那麼LOMO相機則是為了降低攝影在藝 術上的難度,起碼從目前的LOMO美學來看是如此。LOMO相機讓人們能夠很容易地拍出一些“個性”的照片,能夠不費力氣地享受到對自己的“創造性”的欣 賞。雖然那些“個性”是在流水線上早就定制好了的,但人們就是需要這樣的安全的“個性”,這正是LOMO能夠流行的理由。
  LOMO攝影美學所宣揚的隨便拍——十大守則中的最後一條“別管什麼守則”——根本就是一個幌子。這不僅是因為把反規則作為規則本 身就是虛假的,而且更關鍵的是,作為LOMO美學搭售物的LOMO相機根本沒有提供隨便拍的機會,LC-A之後的任何一款LOMO相機都只能拍出一種效 果,或者只適合在一種情況下使用。如果非得說隨便拍的話,那麼只能是拍攝者隨便選擇拍攝物件,這一點似乎有它的意義,但是一方面這種攝影觀念早已不是新鮮 玩意,另一方面,用LOMO相機隨便拍出來的東西總是只有一種外表,正如前文所說的,這種“隨便拍”根本無法抓住本來隨便拍應該抓住的真實。因此, LOMO相機的隨便拍只能是讓人們的生活看起來五光十色、多彩多姿、因與眾不同而酷一點。
  說到底,LOMO是日常生活審美化時代的典型產物,即把審美當作一種符號價值而標上價格的時代的商品。因此,所謂攝影的民主化在 LOMO這裏只能是攝影的卡拉OK化,其目的是讓更多的人過過當先鋒攝影家的癮。因此LOMO攝影最好被視為一種時尚的娛樂活動,而LOMO相機則總是被 當作為這種娛樂活動的工具,即一種娛樂機器——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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