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2007

部落客行為守則

我們褒揚部落格圈,因為部落格圈有著直率與公開的對話,但是直率不代表不文明。我們提出這份部落客行為守則,就是希望這份守則能協助創造一個鼓勵個人思想傳達以及具建設性對話的文化。你可以不同意某個人的看法,但不需要鬧得不愉快。

1. 我們為我們說過的話(打過的字)負責,同時保留權利來限制我們部落格上那些不遵守基本文明標準的迴響內容。

我們遵循「勵行文明」標準:我們竭力於發表高品質、可為人接受的內容,而且我們會刪除那些無法為人接受的迴響。

我們以下面這些來判斷何謂無法為人接受的迴響:

* 迴響被用來咒罵、騷擾、跟蹤、或威脅其他人
* 毀謗、明知有誤、訴諸情感、錯誤呈現他人
* 侵犯作者權或商標
* 違反保密義務或責任
* 侵害他人隱私

我們以個別案例來判斷何者為「無法為人接受的內容」,我們的定義不受限於此列表。如果我們刪除某則迴響或鍊結,我們會說清楚、解釋明白。[我們保留權利在任何時候更動這些標準而不需要提醒]

2. 我們不會在網路上說那些我們無法面對面說出口的東西。

3. 如果情勢漸趨緊張,我們會在公開回應之前先私下聯絡。

如果我們在部落格上遇到衝突與錯誤呈現,在我們發佈任何相關文章跟迴響之前,我們會盡一切力量在私底下直接與相關人士溝通--或是找一位中間人來幫忙。對於尚未解決的爭議,部落客應該進行線上調停。Mediate.com將會提供調停人。

4. 當我們相信有人正不公平地攻擊他人,我們會採取行動。

如果有人發表了攻擊性的迴響或部落格文章,我們會告訴他(盡量在私底下),然後請他公開修正他的言論。如果那些已經發表的迴響可被視為威脅,犯者也不願意撤回迴響或是道歉,我們將會與訴諸法律來保護當事者不受威脅。

5. 我們不容許匿名迴響。

我們要求迴響者在迴響之前必須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不過我們容許迴響者不用真名,而以化名來迴響。

6. 我們不理會戳樂。

我們不回應關於我們或我們部落格的那些污穢且令人不愉快的迴響,只要內容不流於咒罵或毀謗。我們相信餵食這些戳樂只會助長他們的氣燄--「別跟豬打架。你們都會弄得滿身髒污,但豬就是喜歡髒污」。別管那些公開的攻擊通常是制止他們的最好方法。

7. 我們鼓勵部落格服務提供者確切落實他們的服務聲明。

當部落客做了這種過份濫行,像是創建假的個人部落格來騷擾其他部落客,部落格服務提供者應該為他們用戶的舉措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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