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07

設計手札

轉自wowbox blog



設計不是藝術

設計是溝通,是傳達,而藝術是表現,是創作。

要把自己的感覺翻譯成大眾能夠理解的有效視覺語言。

如果我們要求自己注意這些細節和它們的影響,很可能會從中發現一些新的靈感和方向。

學設計的一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到處尋找資料,研究以及消化它們,然後再試著從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與自己想表達的概念。

那些多餘的花花捎捎的東西影響人們去讀真正的內容,

作品必須讓思想優先,圖像應該服從與支持你的想法,而不只是獨立的裝飾品。

如果字體或文字的形狀本身所說的,比文字中所要表達的還多還強烈的話,這種設計選擇就等於自己把自己鎖起來了。

(海報)有兩種類型,
1) 資料提供 (informative),
2) 說服引導 (persuasive)。

海報有三個可讀入的層次。遠距離時,它應該有一定的特徵把你吸引過來,中距離時,你應該能夠瞭解這張招貼是關於什麼的,非常近距

離時,則應該可以讀到其他的細節。

為了創意而創意的東西是空虛的,維持不久的。有了誠意,創意才會有力。

做設計怎麼能就是為了做壓倒其他人的作品呢?重點是參於,貢獻,傳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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