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2009

《升遷36禁》面對錯誤的態度,比犯錯本身更重要

【文/經理人月刊】

對工作者而言,公司裡明文規定的禁令,白紙黑字,一目了然;真正難捉摸的是組織裡不成文的價值觀,甚或是主管個人的判斷,唯恐一不小心就犯了大忌而不自知。職場專家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阮劍安,提供了兩個明哲保身的建議:

1.少說多看:初到一個企業或部門時,最好先低調觀察內部氣氛、文化,以及人與人的互動方式。不妨找一位前輩當成學習請教的模範,快速融入組織,避免在還未進入狀況前,就給人一種我行我素的印象,與公司環境格格不入。

2.拿出績效: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表現好,通常只要績效一好,個人領域的瑕疵就被淡化了,只要自己的行為態度不過分影響到他人,仍有機會成為老闆眼中的明日之星。

不怕犯錯,知錯能改

然而,人沒有不犯錯的,如果過度小心翼翼,又顯得矯枉過正。如同美國著名領導力專家約翰‧麥斯威爾(John Maxwell)所說:「我們所犯下最嚴重的錯誤,就是一直害怕自己會犯錯。」事事小心的心態,到頭來雖然可能踩到較少的地雷,但是自己的成就也將因此受限。

《好用,讓老闆麼愛你就對了》一書作者葛林‧夏帕(Glenn Shepard)提到,高價值的員工要知道如何「適當地」犯錯,在下面這些情況,犯錯是可被容許的:

˙你可以面對自己的毛病與錯誤;

˙你願意修正自己不良的行為、態度或觀念;

˙你願意負起責任,而不會試圖責怪他人;

˙你不會找藉口去搪塞;

˙你不會在老闆面前隱瞞你的錯誤;

˙你會從自己的錯誤之中學習;

˙你不會重複相同的錯誤。

由此可見,主管並非不准員工犯錯,關鍵在於犯錯之後的態度及因應之道。工作者若能意識到自己在工作上的某些行為、態度或觀念有瑕疵,就要勇於面對和修正,因為主管要的不是從不犯錯的員工,而是具反省能力、知過能改、願意不斷提升自己的人。

然而,當你頻頻觸犯公司的價值觀,導致主管不得不請你離開時,也請優雅地揮別。傑克‧威爾許(Jack Welch)建議,千萬不要因為你個人在職場上的挫敗,而在辦公室興風作浪,這會讓你的主管、同事和部屬對你退避三舍。如果想抱怨職場生涯,那就在家裡吧!工作場合的人雖然對你所知甚多,卻不應該被捲進你的情緒裡。

接受挫敗,甚至把它視為重新證明自己的挑戰,不管是去或留,這種態度會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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