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010

越野車的迷思

[轉貼] 越野車的迷思
« 於: 十月 17, 2005, 01:20:20 下午 »
引用回覆引用
[轉貼] 越野車的迷思
這是網路上轉貼多手的文章. 作者對當下 越野改裝提出另類看法, 值得大家深思, 由於無法証實出處, 如原作者欲主張著作權,煩請通知小弟, 謝謝!


第一:完全無需要越野的人,偏偏就要買一部越野型的汽車,貪其高大威猛,其實在市內使用起來極多不便,而且這類SUV往往徒具外表,並無多少越野能力。
.


第二:有心去玩越野的人,雖然已是少數,但仍是充斥著數不盡的錯誤觀念,其一切行為,都受越野改裝商的唆擺,或零件資訊的影響,說到底,都以追求徒具其形的越野感覺居多,追求真確越野知識的,鳳毛麟角。

唉…潮流的確是流行越野感覺,所以就連iMac都有個手挽,要方便用家「走路」。綿羊電單車,都居然有越野版本。流行的衣服鞋襪,也日益越野化。大概人類已距離大自然太遠,要在日用品裡尋回那種泥土的氣息。

先講越野迷~玩四驅車攀山越野的本地人士,有兩大類,第一類其實是明白越野方式和技術的,但人數極少,且大部分是英軍遺下的居喀人;第二類是入門者,人數較多,很有熱誠,很想向高難度挑戰,很想成為越野高手。這第二類人,跟看完澳門賽車後立即就在路上製造車禍的熱血青年無大分別,只是主題由賽車轉為越野而已。比較懂的人,很不幸,往往就是經營越野車裝備的人,而初學者,就是跟著他們學「買」的人,先把自己部車武裝一番,然後聯群結隊去越野。據了解,現時最流行的概念,就是先把車身升高,換上更長衝程的避震機,以增加離地距。他們認為,這是改裝的基本功,一如國術之教人紮馬,是萬事起頭之第一步,可是這不過是比類失當罷了。

升高車身之弊~這樣做,其實確有好處,就是APPROACH ANGLE和DEPARTURE ANGLE立即增大,而且車底離地距驟升(不包括懸掛離地距),攀上小丘頂端時沒有那麼容易刮肚。或者,第二步可以做的就是換上更大型的車輪,把車子變成類似BIG FOOT的東西,可以更有效地攀越石場、河床之類,但是,香港有石場要你去攀嗎?BIG FOOT真是有實用意義的嗎?還是謹是一種玩意?不改裝為BIG FOOT就不能夠越過經謹慎挑選的河床嗎?

這樣加長懸掛,把車身升高,只會增加車肚的離地距,懸掛的離地距是不能增加幾多的。如果是非獨立的硬軸懸掛,就更加不會因此而增懸掛的離地距,因為硬軸的離地距是不變的,除非改換巨型車輪,懸掛離地距才可增添,這時,車就變成了BIG FOOT。問題是,探險隊是不會用BIG FOOT來進入了無人煙的森林的,考古隊也不會用BIG FOOT來橫越沙漠的,軍隊也不會用BIG FOOT來打仗的…而且,從來也沒有、以後也不會由一部BIG FOOT來贏取專業的高速或低速越野大賽的。

增加了懸掛長度之後,所得的未必補償得到所失的,因為車身重心就一定會升高,這對公路行車和越野都極為不利。初學者往往一升就升高三、四吋,結果是更差的公路操縱性,甚至在一些情況下:更差的越野能力。整部車會在兩種場合都更易翻側,本來可以駛過側角坡度三十度的,如今可能不到二十多度便翻車。上坡或下坡時,一個地上的凹陷,就把車身角度改變,再而就把車身翻倒。總之原裝車身,是廠方考慮最多因素而決定的,自行升高了之後,當平衡性受到衝擊,便容易失衡;沒有升高的,反而容易保持平衡,更能應付突如其來的衝擊。多嘴講一句:三菱新PAJERO的工程師,嘔心瀝血才把車身地台減低約兩吋,如果他們見到你把車一買到手便把它升高四吋,恐怕會當堂激死。

多嘴講一句:三菱新PAJERO的工程師,嘔心瀝血才把車身地台減低約兩吋,如果他們見到你把車一買到手便把它升高四吋,恐怕會當堂激死。

更換越野輪胎之弊~一個硬是要換上越野輪胎的人,即如一個有雙腳也不用,硬是要坐輪椅的人。他去逛公司要坐輪椅,去廁所也要坐輪椅,去飲都要坐輪椅,並認為坐輪椅很威。 很明顯,輪椅應該是你跛了之後才用的。仍能健步的卻堅持要坐輪椅,到底是甚麼心態?

越野輪胎的設計跟公路用的輪胎完全不同,其特性甚至可說是相反。因為公路輪胎重視胎壁的剛硬度,以達到最少的變形,內壁用了許多鋼線,以保持胎身原型,這樣,經精心設計的胎面,便能在任何時間都以最大的面積貼著路面,發揮摩擦力、排水性等作用。

然而越野輪胎則重視胎壁的彈性,因為越野會遇到不同的地面,每種地面都要求不同的胎氣壓力,以造出不同的輪胎滾動阻力。例如在鬆軟的沙漠或又濕又厚的泥濘地,輪胎必須「放氣」,才能提供更大的胎面貼路面積,減低輪胎的下陷力,增加鬆軟土地對整部車的承托力。所以越野時,要經常因應需要而「放氣」或「打氣」,因此越野輪胎就得適應不同氣壓狀態,它必須有充份的彈性才可。一則追求剛性、一則追求彈性,就是公路輪胎和越野輪胎的最大分別。胎面紋路的設計,反而不是最重要的分別。

把越野輪胎裝到車上長期在公路使用,會有幾個結果,一是整部車的路面感很差,主動安全性大降;二是不耐用,而且胎壁會有氣泡突出。後者的原因即如上述,越野車胎的胎身結構比較弱,剛度主要靠多層複疊的尼龍網帶提供,越野場合使用並無問題,因為車輪在沙泥路面會SLIP,輪圈與輪胎之間的接觸不會承受強大的扭力,但在高摩擦系數的公路路面,輪胎會與輪圈出現轉速差別,這在目前最流行的大扭力大引擎巨型越野車之上尤其出現得多。越野輪胎給輪圈這樣旋扭了幾次,內壁的網層便會給扭得移位,於是胎壁外層就出現氣泡。用最「不嚴格」的準則看,這條輪胎也已經是一條在結構上損毀了的輪胎,可以隨時被撕破,釀成悲劇。

越野輪胎當然有用,但不是這樣用。在香港,更可說是完全無用。那些設計上處於越野和公路使用之間的ALL-TERRAIN胎(簡稱A/T胎),已能逾越一切你需要越的「野」,而在公路上也表現得很優秀。如果在雲南、貴州一帶的密林,一場淫雨之後,你要深入叢林泥沼,搜索一隊失蹤了的探險隊的話,那麼,你的越野車在基地出發時也是應該用A/T胎的,但要把四至五條越野輪胎攜帶在車頂上路,一抵叢林沼澤才換上越野輪胎。如果情況逼使一定只可用越野胎,而又要長期在公路上跑,那就要注意車速,完全不可以快,而且不可以突然踩油加速。

要改就應加裝具保護性的裝設~如果真是要玩越野,每週都去開山劈石一番的,那麼最應當加裝的配件,就只會是富保護性的配件,即是內置的翻滾護架(ROLL-OVER CAGE,簡稱ROLL CAGE)、四點式安全帶,以及安裝在車底的引擎及排檔箱護板,這三件東西,才是真真正正的紮馬第一步。

玩越野跟玩賽車一樣,富危險性,可令大眾產生錯誤的英雄感。而保護力,是與英雄感最拉不上關係的一環,所以最為人所忽視。

既然是相對地有危險,那麼賽車和越野車的改裝第一步,就一定是加裝ROLL-CAGE。冇得拗的。又由於初學者做甚麼都會犯錯,例如在越野時錯誤判斷一個地面的坡度及其對車身平穩的形響,便會翻車;又例如錯誤判斷離地距與某一個地形的關係,結果便會撞損車底,所以在車底加裝護板,是很明智的做法。

關於翻車的重大問題~一部車,無論是甚麼車,都先天性地最怕翻車,甚麼安全撞擊設計,在這時都失效。例如已成定例的三點式安全帶,只對前後的人體動作加以約束,對側移的動作和上下移的動作並無管束力,因此只要一翻車,現行的民用安全帶系統便立即失效。車身的撞擊御力結構,也只著重於車頭,對於翻車時的御力,仍是處於無能為力的窘境。

光是翻一翻車已是如此,如果是翻滾又怎樣?如果是從山頂翻滾下來又怎樣?我幾乎可以肯定結果是死梗。如果你明白g是甚麼,便知道第一下翻滾的速度一定是最慢的,那時,車上的你還未知大禍將臨,然後每滾一下,滾速都提高,我相信滾到第四下,車頂已經塌了下來,繼續再滾下去,速度愈快,愈難停下來,而車頂和車身會愈塌愈陷,情況跟滾雪球相反,車身只會愈滾愈細。你和車上人在滾到第五下時可能已經由安全帶中飛了出來,像在一個歐洲式洗衣機中給高速攪拌,由於你一定沒有把其他攜在車上的各式物品栓緊,也一定不會在車上分隔出載貨區和駕駛區,所以甚麼鏟呀、工具箱呀、雪櫃呀、未飲的罐裝可樂呀、MAGLITE電筒呀…都會在這飛利蒲式的滾筒裡跟你一起被攪拌,工序跟製造石磨藍牛仔褲相仿;第六下時你的同伴可能已被攪拌得從破碎了的玻璃窗飛了出去,你也已經在車內早給撞得肢離破碎,血肉橫飛;滾到第七下時你其實已經死了,但滾速更劇,旁觀者看得膽戰心驚…滾到第十下,車子已成一個鐵皮球,上天只不過想把你的死狀描畫得更為可怖。

這樣死了,是不是很慘。當然,慘是不用說的了;要說的是你死得很「唔抵」。要死了才明白玩越野必須先加裝ROLL-CAGE、四點式安全帶和車底護板,實在太過唔抵了。

如果你有裝ROLL-CAGE和四點式安全帶,在整部車滾無可滾,完全停頓之後,你很可能會跟同伴一起自行爬出車來,分別不可謂不大。

挑戰最大難度的心態~挑戰最大難度的心態,本來是一種優良的心態,但我們不是甚麼都去挑戰一餐的,人只能在一個溫度界限內生存,我們的身體都有「最佳工作溫度」這種條件,情況與機器一樣,我們大可不必去挑戰八十度C的生存環境。那些像火箭一樣的,專門在陸地上刷新車速紀錄的車,你可以說出它們有甚麼貢獻嗎?它們究竟對甚麼有助益呢?我可一項也數不到出來。裡面駕駛的人,真的是在駕駛嗎?不過是迷迷糊糊地被加速力拉扯得頭昏腦脹,然後昏昏愕愕地按一個制動用的電掣,把一切用得著的煞停裝置都啟動,然後他慢慢回復知覺,笑容滿臉的爬出來給記者拍照,明天就像個大英雄一樣見報,明年就登上《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成為陸上最高速度之人。

越野之人,大都做著同樣的事,沒有想過學點真確的越野知識,只想著怎樣「強化」自己的機器,認為這樣就是玩越野。這根上面所說的,用一枝噴射引擎來夾硬扮汽車,然後造出最快的陸上車速,是一樣的自欺欺人的。

越野汽車駕駛,跟一切領航活動一樣,最要學的是怎樣避開麻煩,就如輪船要避過風暴一樣,沒有船長會試試走進風暴裡給乘客試試看的。越野車也不是用來沿峭壁攀上獅子山的,這時我們該用的是直升機而不是越野車。我們越野時,是一定要避過艱險的地形,無計可施時才停車計劃如何克服,而不是胡亂挑戰甚麼的。

無路可行時,我們或許要用木板蓋搭一條橋來用,在上面行駛時,所有動作都是要慢慢來的,決不能快,不能急,不能突然。下斜坡時也一樣要慢,除了RANGE ROVER和PAJERO這些備有高級制動系統的汽車之外,一般爬山車在下坡時都忌用FOOT BRAKE。如果用PARKING BRAKE(手制),制動力便會加諸後輪,車頭不會向前俯衝,整個車身都顯得更為穩定,檔次則用二或一檔,視乎情況而定,而以車輪轉速跟車速協調為務,否則會造成輪胎打滑,穩定性盡失,意外就容易發生了。在準備下坡時,也可以先把手制拉起一點,酌量施以後輪制動力(相信各位都知道手制是只BRAKE後輪的罷),這樣在下坡時車速自會減低,而車身也夠平衡。

上斜或下斜,最要注意的就是轉向,要盡量不作大角度的轉向,否則車就一定會翻,甚麼越野之王都要翻,我們不能跟物理原則執拗。

只要小心地做到上述幾項,你開一部原裝的越野車,就已經可以暢遊於崎嶇之地,身心暢快。

最危險的,是一些人花錢改裝了之後,急欲一試神功,就去找些難行的地段,打算大顯身手,結果就肇事。

商業化社會的危機~試想一家越野專門店,會不會對你講上述的話?當然不會,而只會講相反的話。難道要他們只賣ROLL-CAGE和四點式安全帶不成?還有其他彈簧呀,吸震筒呀,腳踏呀,大泵把呀,十盞射燈套裝呀,貼紙呀, BULL-BAR呀,WINCH呀,特種越野超勁胎呀之類,都是他們營生的主要貨品,我們怎能叫他們不賣?賣這些東西又不是犯法?只是改裝是犯法而已,那可由車主自己負責啊。我們也不是反對賣這些東西,但反對捨本逐末,和混淆了的安全概念。

不是甚麼可以賣得就賣的,鴉片最後是不能賣的,香煙最終也會是不能賣的,甚至內燃機引擎汽車,數十年後也會是不能賣的。

館址位於太子道差館對面的詠春國術總會,其中一位師傅,是葉問宗師的二子葉正,他說過一句話:「學詠春是不用穿制服的,因為在街上遇到要打的時候,你往往都只穿便服,而不是制服,也不會穿著工夫鞋。難道你會說:『等我換過套制服才跟你打』不成?制服畢竟只是一種生意,想想全球數百萬的詠春學員,每人都買一套詠春制服,那豈不發達?但這種發達的生意,我們是不做的。」

難怪,詠春國術總會還是一家很窮的武館,學員每月只付低到你唔信的學費,便可學到一些無價的東西。如果他們除了賣制服之外,還加插白帶、黃帶、綠帶、紅帶和黑帶的分段制,每條帶賣一百元,相信會更加發達。

香港的越野車會,有沒有向會員灌輸正確的安全觀念?有沒有執行一些安全規則?有沒有要會員的車輛必然裝有ROLL-CAGE和四點式安全帶,才準許參與高難度的越野行程?還是說:改裝的第一步就是升高車身呢?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