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010

請問...關於網頁設計的費用與時間

回答者: 擁槍份子 ( 初學者 5 級 )

網頁設計大部分都會有一個既定的網頁設計合約書格式

內容必須詳細載明雙方的權益內容

而且,以合約書內容來說,必須兼顧雙方權益

也就是說除了設計公司方的權益要自保以外

也要顧慮到客戶的權益,以及充分揭露遊戲規則

這是基本應盡的職業道德…



網頁空間租用一般以一年為期,隔年是否要續租由客戶決定

如果覺得不錯而願意續租,可以選擇自行繳費或將費用責由設計公司代繳

這在合約書上面也是應該充分揭露的事實

同時也是為了讓客戶了解雙方權益的溝通項目之一

而且虛擬主機的租用也有分租用年期長短

一般最常見的有一年期的和二年期的

期限屆滿之前都必須要向您的設計公司或直接向虛擬主機提供商

申請續租(滿意而且願意繼續的話)或退租(不滿意且不願繼續使用)

這在網頁設計界是很基本的規則,但是設計公司必須盡到告知客戶的義務

合約書上因為沒註明時限長短而導致雙方爭議時,您是可以不必理會他的。

因為這是對方必須要揭露而未揭露的部份,屬於合約瑕疵

您可以提出這點反駁對方的無理要求。



再來就是,網頁設計版權歸屬究竟為誰,以我自己的作法是

文字、圖形若是由客戶方所提供,或後續由客戶自行衍生者

版權歸屬為客戶方而不是我方(設計者方)

但是整體版面的視覺美工編排設計與程式設計的版權為我方所有

由我方充分授權客戶使用於商業用途之用

直到客戶自己決定不再使用這個版為止

版權使用費是只收一次的,之後僅收取軟體更新維護或新增資料與功能的費用

除非客戶有充分的經費和特殊的需要(一般不會有人這樣作)

而選擇一次買斷的話,才需要再另付一次買斷所有軟體與程式設計的權利金

這個在網頁設計領域上的作法應該算是還蠻普遍的



網頁設計訂金的部份,一般大部分都以百分之三十為較常見

頂多見過預收百分之四十的就已經蠻多的了

您說對方跟您預收一半的費用,這個比率是有點超過一般正常的作法

而您說對方收了錢之後就愛做不做,建議您可以看看合約書上面

是否有針對爭議事項之後續處理做相關的說明

如果有寫的話,可先遵照合約書所言明之爭議排解管道進行處理

萬一對方毫無誠意且態度不佳的話,則可向您所處的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或向縣市地方政府的消保官陳情,請求消保官懲處不肖的設計公司

雖然說是「口頭承諾」,但是口頭承諾在法律上面即視為正式承諾

是具備有法律效益的,您可以將對方對您的承諾視為正式承諾

但是為了確保雙方都能確實的了解合約的內容

我們都會製作詳盡的合約書解釋,以白紙黑字記錄下所說過的一切

來達到讓雙方都能充分了解的目的,減少爭議的機會。



還有就是,合約結案後如果想要加入新的功能或新的資料

其實都是屬於「案外案」,也就是說您所簽認完成的該合約與網站

範圍僅止於保障該合約案,其他後續追加的部份均不在合約案中

這點是保護我們設計人員的合約規定,如果沒有寫清楚講明白

是很容易引起爭議的…我的前幾個案子就是因為這樣吃了好幾次悶虧

因為合約寫的不清不楚,客戶在合約外額外要求許多功能和資料

我也只好硬著頭皮摸摸鼻子盡量滿足客戶的要求,還因此賠了不少本錢

這部份就是要看個人的職業道德在哪裡了

有的設計公司或設計師會乾脆耍賴,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但是若因為合約當初沒有寫清楚而引起客戶的誤解

通常是我們設計方自己要認賠,而不應轉嫁回去客戶的身上



您對設計出來的成品如果不滿意,其實當初可以拒絕接收

現在既然已經接收了,其實再不滿也是只好認賠

建議您如果真的非常不滿意該案的結果,不如將其放棄

重新再找配合的設計師從頭設計,會比較實際

但是記得千萬要做好事前的溝通,溝通多久不要嫌麻煩

一切應該以雙方都能透徹了解為最高原則,畢竟花錢的是您

您有權利瞭解清楚您想知道的,設計師也有權利依照您的需求設計訂做網站

來進行合理的報價,這樣的做法對雙方會是最好的!



下次就有經驗啦!
參考資料 我是個人SOHO網頁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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