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2010

網頁設計要用樣板?還是堅持原創?

轉貼自 桑河數位科技 J老

網站樣板可算是一種圖庫,是網頁的Photoshop原始檔,購買授權之後就可以任意使用。
(以下有範例網址)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而做網頁設計最適切的方案之一,可能是買一張網站樣板。

有人可能會說:
使用『網站樣板』是貶低了『設計師的價值』?
使用『網站樣板』是殺死了設計師的『原創精神』和『設計靈魂』?
或許,先別下這個定論!

我反而發現很多設計師,死就死在死守堅持原創。


先看看,有了網站樣板,製作網站有多簡單?
1. 上網刷卡68塊美金,下載Photoshop原始碼。
2. 編輯、修改文字、換張主圖(通常是圖庫照片),加上一點點初階等級的影像處理。
3. 完稿、切圖、用Dreamweaver把psd變成html+images

若要把某個樣板設計買斷,不再讓別家公司使用一樣的Layout。
你要花3000美金,大概是9萬台幣。
但這3000美金maybe可以完全被省下來。

設計師通常只需要這麼做:
1. 把物件位置大小調整一下,左右上下移動調整一下
2. 把Key Visual或小物件換上自己的人物、情境圖、產品圖,
3. 做一些去背、影像合成
4. 加點裝飾效果,調整一點點整體配色
5. 主標字型變換一下。
略略厲害的設計師,花1個小時就可以讓客戶根本看不出來你是花68塊美金買了一個網站樣板。

如果有人『眼尖的』認出來了,在討論區說你的 (設計是來自某某樣板),那會有何影響?
設計師的自尊maybe會有小小受損 (也maybe不會),也maybe 你改的根本讓人看不出來。

換個角度想,因為你完成了一個讓客戶滿意的設計。不管你是不是用樣板,是不是100%原創,客戶是真的一點都不會痛、不會癢~
(這句話是重點,只要你的任務讓客戶滿意(而且合法),那客戶根本不在乎你創作的『過程』。)

『樣板網站』已經存在多年了~(至少10年)

網站怪獸的Flash樣板(共有4621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flash-templates.php

網站怪獸的Web 樣板(共有9389個)
http://www.templatemonster.com/website-templates.php

很精采,大家可以看一下。

老實說我不排斥買樣板,
例如提案demo的時候,花68塊美金可以抵過1-2天的熬夜,公司搞不好還會幫你出錢。
『加班熬夜+臭罵客戶+老闆』 vs 『輕鬆簡單的提案』
(這句話是重點,二選一,你可以自己比較看看!)

堅持100% 個人原創?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設計精神,也值得鼓勵,但很多時候設計師根本就沒必要為了面子而硬撐。

舉例1:
案子需要插畫,但插畫風格剛好不是你擅長的那種,
你會堅持100%原創,花3小時畫一個醜不啦機的卡通人物,卻不找朋友(插畫師)幫忙?

舉例2:
如果客戶給的產品圖很醜,你會繼續用那個醜圖,還是拿起數位相機自己拍一下?
如果客戶有預算要給拍專業的產品攝影,你又會怎麼選擇?

舉例3:
當客戶需要3D。

舉例4:
當客戶需要程式。

舉例5:
當客戶需要一個巴黎鐵塔或是自由女神。

Johs 覺得設計師必須具備一種能力,就是:
能夠判斷個人產出的效率和當下時機,找到最適切的方案。
如果你還算資淺,就依賴公司的Art Director 或是資深設計師,他們maybe都能協助判斷。

做提案demo 這種時候,例用網站樣板和利用圖庫的道理,其實差不多。
如果你有本事把別人的(授權的) 設計樣式拿來參考應用其中的一部分,
不會讓人覺得你的作品和別人有巨大的雷同度,又可以節省時間,簡直是一舉數得。

但如果你是做一份正式提案,為了節省時間或因應客戶要求(客戶叫你照抄模仿),然後把你的設計做的跟別人的設計一樣。那你(或你公司、你客戶) 的設計靈魂,或許應該要下地獄吧。

再談網站樣板,
我覺得他們敢拿出來賣,至少都已兼具了美感和細緻度。
而一個設計師如果不用心、時間太倉促、或是經驗不夠,maybe 連美感和細緻度都做不到專業水準,
那我覺得:不如就不要費心了,直接買樣板來改吧!
從樣板當中或許你還可以學到很多排版技巧呢。

而Johs 也覺得,現今既然有這麼多的樣板可以運用,
那未來做網頁設計的重點maybe應該是,判斷自己能不能做出比樣板網站還強的原創設計!

現在的網頁設計,常常淪落到『Layout的編排、物件的堆砌、是否細緻、看起來美不美、炫不炫』,或許這樣就已經是個佳作了,然而,真正專業(達到商業溝通)的網頁設計,除了必須具備美感、細緻度,更要看看是否具備傳達能力。有幾個要點:
1. 正確有力的傳達訊息
2. 達成客戶想要的任務
3. 讓網友覺得介面流程很友善、瀏覽效率很高(動線、K數大小)
4. 並與客戶的屬性相符。
5. 讓網友感受到客戶想讓網友感受的情緒、氣氛

設計師的原創精神,並不是100%全部自己完成、不假手他人,
更應該是能夠整合各種經驗和專業。

在某些時候、某些原因,設計師懂得運用圖庫、攝影、3D、網站樣板、也會找同事(朋友)共同完成一個案子,把大家的能力整合成原創設計的一部分,把比你專業的人整合起來。這樣,一點也不會讓設計師丟了面子,反而是讓設計作品的整體性更完整、價值更高。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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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子謙
桑河數位科技 / 創辦人及策略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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